2005年8月1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四版: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亲人将她“嫁”给色狼
魏龙元

  一桩令人愤懑的强奸案,一纸令人瞠目的协议书。法盲父母的荒唐决定令弱智女子的命运雪上加霜……

    突遭强暴
  唐鹃花出生在湖南省东安县独山村,她的父亲唐达宝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母亲舒秀兰是个心地善良的农村妇女。
    1995年10月,9岁的小鹃花患了病毒性脑膜炎,命保住了,但后遗症让她成了弱智女。
    2002年4月12日,春暖花开,16岁的小鹃花一个人在后山放牛。下午1时许,同组的唐季阳从街上赶集回来,看到了出落成大姑娘的唐鹃花。唐季阳由于家庭条件差,人又长得不怎样还好吃懒做,所以30好几了还没结婚。他早就对越来越丰满的鹃花垂涎三尺,这次机会来了。他先给了她一只苹果,后来就把她奸污了。没过多久,舒秀兰上山给女儿送饭,在女儿的哭泣声中,她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牵线联姻
  舒秀兰悲愤欲绝,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她与丈夫一道去唐季阳家兴师问罪。
  自知做了亏心事的唐季阳听到唐达宝夫妇来找麻烦,吓得缩在家里不敢出来。唐季阳的母亲黄香云听后,大骂自己的儿子不是东西,同时请求舒秀兰坐下来慢慢商量。
  “只要你不去报案,不让我儿子去坐牢,要我们赔多少钱都好商量。”黄香云哀求舒秀兰。“那好,你看赔多少钱给我女儿做营养费?”舒秀兰觉得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也只有讨价还价了。
  当晚,在村干部的张罗下,两家人坐下来达成了3条协议:由唐季阳向唐鹃花及其父母赔礼道歉,并燃放鞭炮登门谢罪;由唐季阳家支付6000元现金,作为女方的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补助费,3天内兑现;唐达宝一家不准向公安机关报案,否则算违反协议,要加倍赔偿12000元给男方。双方在协议上签了字并按了手印。
  临走时,舒秀兰突然提出一个问题:“我女儿万一怀孕了怎么办?”于是,大家重新坐下来协商。有人提议说:“香云婶,干脆将鹃花嫁给你家季阳算了,鹃花虽然智力有点问题,但生活还能够自理,还可以做一些家务活。”
  大家听了,都认为这不失为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唐正水夫妇虽然不太乐意,但事到如今,也只好答应了。于是,两家的协议中加了第4条:除前三条双方要遵守执行外,双方父母同意将唐鹃花许配给唐季阳,等唐鹃花满20岁后正式办理结婚手续,在此之前,两人的来往不受双方家长干扰。
  一桩强奸案就这样在一帮愚昧无知而又死要面子的亲人们的荒唐“调解”下私自消化了。
    
  盲守协议
  几天以后,唐季阳在父母和两位中间人的陪同下来到唐鹃花家燃放鞭炮,向她家道歉,并把6000元赔偿费交给了舒秀兰。
  一个月后,舒秀兰主动要求唐季阳把女儿接过去算了。尽管男方父母不太情愿,但协议在先,也只得备了几桌酒席,算是把唐鹃花“娶”回了家。舒秀兰把女儿“嫁”出去后,也松了一口气,尽管她知道孩子们的婚姻是非法的,但按农村的习惯就是那么回事了,只等几年后到政府部门补办手续了。
  可唐鹃花“嫁”过去后,非常害怕唐季阳,经常往家里跑,也就经常招来唐季阳的粗言相骂甚至动手动脚。唐达宝夫妇看在眼里却又不好责怪,因为他们心里明白两家是签了协议的,而且已举办了“婚礼”,唐鹃花已是男方家的人了。
    6月的一天,唐达宝夫妇走亲戚去了,又逃回娘家的唐鹃花一个人在家。临近中午时,兽性大发的唐季阳来到“岳母”家,对鹃花又打又骂,又强奸了她。
  下午4点多钟,舒秀兰回家后,鹃花立即扑到母亲怀里大哭,语无伦次地把中午的事告诉了她,可这次舒秀兰没有像前次那样激动,她摸着女儿的脸安慰:“傻孩子不要哭,他是你丈夫,不要紧的,你还是回去住,那才是你的家,以后你听他话就是了。”
  后来,唐季阳干脆把鹃花锁在屋里,有时大白天也向她施威,而每次唐鹃花都胆怯地乖乖听话不敢反抗,否则就要受皮肉之苦。3年来,唐鹃花几乎成了唐季阳发泄的性奴,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不管是她来例假还是引产后坐月子,只要唐季阳来兴趣就不放过她。
  其实,每次看到女儿受到折磨,舒秀兰夫妇是心如刀割,好几次想找唐正水夫妇摊牌,可每次想到那个协议时就硬不起来,所以,每次也只求他们善待女儿而别无它法。
  对于这个因协议而无奈“娶”回的弱智“媳妇”,唐正水一家十分不满意。黄香云更是一百个不乐意,她想等事情过去一段时间后,只要儿子找到合适的对象,找个借口一脚把那个弱智“媳妇”踢开。
    
  色狼获刑
  基于这样的目的,黄香云决定让儿子外出打工,托人在外面给他找个媳妇。
  从去年开始,黄香云就要广西全州的一名远房亲戚有机会带唐季阳出去打工,还请他帮忙给儿子物色一个对象。
  去年10月份,亲戚来信了,说他在县城打工的建筑工地正需要民工,唐季阳赶紧去了。
  这位亲戚没有忘记黄香云交待的任务。恰巧,他村里有一个叫苏春燕的女孩,因夫妻关系不好刚结婚一年离婚了,现正在找对象。于是这位亲戚把唐季阳领到女方家相亲,苏家人见到唐季阳后同意了这门亲事。这一切,一直盲守协议的唐鹃花父母毫不知情。
  过完春节后,一次偶然的机会,舒秀兰在与本村一个妇女聊天时,听说了唐季阳在外面找了对象准备结婚,她当即去责问黄香云,但这次两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2005年5月15日,舒秀兰与丈夫商量后,拿着那张荒唐的协议走进了派出所。办案民警在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经领导同意迅速立案侦破,在取得了确凿证据之后,于5月18日在广西全州一建筑工地将唐季阳抓获,同日将其刑事拘留,检察机关随后也对他进行了依法逮捕。
    8月5日,东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场判决唐季阳与唐鹃花的协议婚姻无效,唐季阳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文中人物除唐季阳外均系化名)

    编后:法院的宣判终于给这起荒唐的强奸私了案划上了句号,唐季阳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弱智女唐鹃花遭人强暴后却被愚昧无知的亲人再次推入火坑的悲惨遭遇,令人深思。